县科技进步促进中心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明确责任主体,夯实工作职责,全面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。
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党组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,明确了党组书记、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;二是层层签订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。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与班子成员签订了责任书,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股室工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;三是开展专项检查。按照党组年初工作安排,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,至少每半年对敏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开展一次专项检查,做到风险及时有效防范;四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。主要领导结合工作推进,有针对性地与相关分管领导进行工作谈话,督促工作进度,提升工作质量,分管领导根据情况,不定期与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谈话,防范化解风险,达到工作整体推进的目的。